近年来,商业银行纷纷加紧在信用卡市场跑马圈地,使各行发卡量持续攀升。与此同时,小小卡片功能不断增加,给持卡人带来诸多便利。遗憾的是,此间不乏银行服务欠佳,难免令一些持卡人郁闷。 瞧,张先生就是一位“郁闷者”。早在2006年,他就是某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客户。四年来,刷卡、还款,收取该行账单或任何函件都没问题。惟独今年怪事来了,张先生5月末新申办该行一张信用卡,却迟迟收不到密码函。两周过去,他只好致电该行要求再寄一次,但又过两周依然不见踪影。再联系客服,询问银行准备如何解决?孰料客服的答复简单扼要———让张先生自己出快递费收密码函! 的确,想想张先生是够郁闷。这些年收银行寄来的宣传单和账单都很正常,何故一张密码函偏偏无法送达,很明显这是银行的责任,凭什么要持卡人自己出钱叫快递?换句话说,消费者正常使用银行提供的产品,银行却不能做到把产品“完整”交予消费者,反而要后者另掏腰包,哪有这个道理? 与张先生相比,庄小姐的郁闷更甚。因为,她是刷卡消费出了状况。今年3月,庄小姐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时市场价5500元。庄小姐向发卡行申请分期付款,当时电话说办理成功,共分24期,连利息每期需还280多元。于是,庄小姐每月按时还款300元。但6月份查账单,却发现自己累计700多元利息没还。庄小姐询问银行,竟被告之分期并未成功,银行曾发过一条短信通知。但问题是,庄小姐根本没收到短信,这么多“冤枉”的利息令她犯愁。 显然,庄小姐的郁闷,根本原因是被银行忽悠所致。为何当时电话说办理分期成功,后又莫名失败?按照“经验”,相信银行必定振振有词称既已发过短信,责任就在后者身上。这种做法,实与霸王条款无异。换作任何持卡人,都可能百口莫辩。 最后来看倒霉的陈先生,他的遭遇更离谱。2007年,陈先生的单位为员工统一办理某大型银行信用卡,由于住家与单位周边都无该行网点,陈先生觉得不便,遂于2008年致电该行要求销卡,但客服一再称信用卡期限仅2年,到时会自动作废。陈先生出于对银行信任,就默认了。但奇怪的是,现在两年已至,尚不知旧卡是否自动作废,今年4月和7月,该行却又寄来2张联名信用卡。陈先生拨打客服电话投诉,却怎么也进不了人工台,客服电话只有查询和挂失两项。陈先生郁闷非常。 的确,明明之前已告知不需信用卡,是否能自动到期注销还是问题,银行却又寄来2张新卡,到底是银行不想失去陈先生这个客户,还是存心要他为了三张卡消耗大量时间及通信费?这都要打上大大的问号。在笔者看来,银行有强制客户办卡之嫌。若不能给出合理解释,这种做法对这家已上市多年的银行来说就很丢人。难道以后持卡人每提出注销一张卡,银行就要再寄两张来强制你接受?那么这辈子持卡人不是要收到几十张卡吗? 由以上事例可见,对银行而言,在提高发卡量的同时,后续服务务必跟上才是关键。否则,倘只有收费项目一再跟国际接轨,服务却无法做到,那么消费者郁闷过后纷纷逃离,接着郁闷的恐怕就只能是银行自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