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风险该谁承担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张一君
网上银行出现安全事故,银行没有责任。现行法律是在有过错的前提下才会涉及法律责任。客户的网上银行出了问题,客户自己是知情人和受害人,这与银行无关。但从道义上讲,银行无法回避责任。
事实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过银行在网上银行失窃案中赔偿客户的先例。
可以这样说,正是因为法律上的空白,使得银行不必面对网上银行风险带来的赔偿责任,风险就转移到了网上银行客户身上。
上海市四方律师事务所 王树青律师
对客户的网上银行,银行应该负有监管责任。根据合同法,在客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款存于银行却发生丢失,银行应予赔偿。但是,类似的赔偿案例并未在网上银行范畴发生过。
这样的现状,根植于目前涉及网上银行的相关法律空白现状,也是现行法律体制不健全的表现。而银行在与客户的协议中,往往有免责声明的条款,比如只由客户的账号密码来通过身份验证,而不对意外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这样的条款,我认为是银行作为强势方对客户弱势方的不公待遇。客户的确承担了本应该由银行来承担的网上银行风险。
上海市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 张传琦律师
安全事故中银行是否有责任,要多方面考虑。首先,是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性。现在网上银行系统一般是银行自行开发,如果系统本身存在缺陷,那银行无异议地应该承担责任。其次,在网上银行开通后,银行有义务告知客户注意事项,比如密码组合不能过于简单。
事实上,客户要开通网上银行,就需要接受银行一份协议,这是银行的格式性条款,可能在其中银行会有声明,由客户引发的安全事故银行一律不承担责任。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免责条款必须有醒目标志,并且不允许出现对消费者的不公平条款。如果银行的协议做不到这一点,那它就应该承担客户的网上银行风险。
按照银行现在的解释,银行只以账号密码来判断是否通过客户的身份验证,此外的安全风险与银行无关。但应注意到,这个解释只在银行系统不存在安全漏洞的前提下才有效。而问题在于,作为个人客户,即使是出于银行漏洞而招致损失,也很难对银行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举证。这也是造成目前银行“无责”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可以看出当前国家在金融法律上存在空白。
而国外网上银行法律和赔偿条款相对完善一些。国家对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有强制认证,也强制要求银行告知客户安全注意事项,这样的做法,使得银行漏洞、客户泄密和黑客攻破三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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