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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资料照片)
二套房贷细则明确后,部分购房者的首付款不够了,理财专家建议有条件的购房者用质押贷款来救急。这种贷款具有利率低、手续简便、办理速度快的特点。借款人可用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保单、国债等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这样,购房者自己或亲友在一定期限内到期的“不动产”就可盘活成为救急资金。质押贷款究竟怎么“贷”才会更“合理”呢?理财专家建议借款人不妨做到“三看”。
一看:贷款要贷多长时间
对于质押贷款的期限,银行一般规定:不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种和多张质押物,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质押贷款的期限。当前银行一年期和半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借款人进行贷款是在一年期限内使用的,即使超过半年,如7个月、8个月、甚至10个月,建议借款人先贷半年。在半年贷款到期后,再续贷半年,这样就会为借款人减少不少贷款利息支出。
二看:贷款要贷多少金额
贷款金额会直接影响到借款人的利息支出,因此借款人即使在质押物足够质押的情况下,也要以自己的资金够用为贷款额的标准,否则多贷而不用就要多支付贷款利息。另外,在质押物不足质押的情况下,借款人最好对比多家银行,因为各家银行的质押率是不尽相同的,有的银行为质押物金额的80%,有的银行却是90%,甚至更高一些。如果借款人多比较几家银行,就可以选择到质押率最高的那家,从而就会满足自己贷更多资金的要求。
三看:是否值得质押贷款
对于借款人的有些质押物,如存单是可以提前支取现金的,这就存在一个“是提前支取存单,还是以存单质押贷款”的选择。如果想要确定应不应该去贷款,不妨综合存单已存放的时间长短、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三个因素,按如下公式来计算,看看究竟是提前支取存款合算还是进行贷款合算。
提前支取的损失=存单金额×定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存单金额×活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
贷款多支付的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存单金额×定期存款利率×存款期限
以上面的公式计算,当贷款多支付的利息大于提前支取的损失时,就应提前支取存单;而当贷款多支付的利息小于提前支取的损失时,就应办理质押贷款。
近几年,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很多银行对存单质押贷款的功能也在不断进行优化,为了给借款人提供更为方便的质押贷款,这些银行已经开始赋予质押贷款授信的功能。只要借款人把质押物在该银行质押,银行就会按其设定的标准给予借款人个人最高授信额度。只要在授信的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支取贷款就像支取自己的存款一样方便快捷,可以不受次数限制地周转使用,大大省去了办理质押贷款的各种繁琐手续。借款人可以近乎随心所欲地随支,随用,随还,高效灵活地使用资金,还可以有效地节约贷款利息的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