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1.本推广活动有效期至2011年3月31日。
2.所有消费须使用金穗VISA信用卡支付,方可享受优惠礼遇。
3.本优惠活动仅对韩国以外发行的金穗VISA信用卡有效。
4.请到参与商户的咨询台兑换优惠,并出示《VISA精选商户之韩国体验宣传册》。(也可从网站下载优惠券代替本宣传册。)
5.所有优惠和礼遇不得与其它促销、折扣、优惠券或特别优惠一同使用。
6.本活动中的所有优惠和礼遇不得转让,亦不得兑换成现金或其它商品。
7.所有酒店或度假村住宿必须提前预订、确认并使用金穗VISA信用卡进行担保。预订时,金穗VISA信用卡持卡人必须提及“金穗VISA信用卡精选商户”活动。
8.房价优惠基于公开价格,须支付服务费和政府税费。
9.VISA及其代理商竭尽全力确保本宣传册的内容准确无误。VISA对于任何错误或遗漏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所有优惠在印刷时准确无误。本手册所列优惠不代表参与商户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
11.优惠兑换由参与商户全权负责。VISA对于商户的收费或取消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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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