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银监会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商业银行声誉风险培训电视电话会议。本次培训由银监会办公厅主办,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及银监会机关相关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共同出席。本次培训重点就贯彻落实《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主 动防范声誉风险的思想认识,和下一阶段有效管理声誉风险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中国银监会于今年8月份出台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并明确指出,声誉风险是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是风险为本监管的重要指标之 一。在本次培训会上,银监会办公厅主任廖岷,首先传达了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和纪委书记王华庆对本次声誉风险培训工作的重要批示。刘明康主席要求,进入新时代 后,各行应该彻底重组原新闻舆论和公共关系及客户关系的管理方法和理念,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同时对各风险要有科学评估和控制。王华庆书记批示,一是将声 誉风险纳入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监管体系;二是声誉风险监管应该坚持风险为本的原则监管,尽量不介入具体事务,着重加强危及银行体系稳定的重大声誉风险的监 管;三是声誉风险监管应该做到和信息披露良好衔接,着重提高透明度和事前预防声誉风险。
会上,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也就后阶段的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他要求各行根据《指引》的要求,自行出台实施管理细则,和配套的指标体系,并要有明确清 晰的报告路径;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各项机制,要建立声誉风险排查机制、声誉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投 诉处理的监督评估机制、信息发布和新闻管理的归口机制、声誉风险的分析研判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强调银监局和同业协会负责每日的舆情报送,辖内的银行机构 和分支机构必须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监管纳入持续监管框架。 (责任编辑:小吉) |


